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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活動由“”主辦,歡迎加入粉絲專頁

活動獎項

|投票者|

 

【抽獎資格】

於「票選全家天使」頁面參與投票者,即具抽獎資格

參與投票:

https://contest.plus1today.tw/famiangel/index/standList?v=11600&openExternalBrowser=1

 

【投票時間】

2021/08/11-00:00~2021/08/24-23:55

 

【抽獎獎項】

●全家一萬元購物金:1名

●全家兩百元購物金:10名

 

【抽獎方式】

●獎項將於2021/08/27(五)以電腦抽獎系統隨機方式抽出,並於此頁面公告中獎名單

●得獎者請於中獎名單公告後一周內(2021/9/3前)以得獎之Facebook 帳號使用messenger以私訊方式聯繫「全家在這里」FB粉絲專頁,全家將提供「獎品領收書」電子檔,填寫完並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將於2021/9/15前發送獎品,若未於公告時間回覆者,將視同放棄此獎項,將不再另行抽出。

●每人每投票乙次即可獲得乙次抽獎機會,但不論投票數,本贈獎活動每人僅限中獎乙次,若核對得獎者資料發現重複得獎情形,將取消第二次(含)以後的得獎資格

 

【注意事項】

1.本網路活動以電腦抽獎系統隨機方式抽出,主辦單位就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有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或經查核有不符合本活動規定之參加資格者,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與得獎資格,並請求參加者返還獎項。

2.敬請參加者自行確認所填寫或登錄之個人資料均為正確,若因個人資料填寫不全或有錯誤致無法聯繫活動相關訊息或寄送獎品者,參加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4.獎項得獎人不得要求轉換、轉讓、兌換現金或轉售,得獎人辦理領獎作業時,需依主辦單位通知時間內完成領獎手續,屆時未完成者,視同自動放棄領獎權利;如中獎者放棄得獎資格或因資格不符/資料不符被取消得獎資格者,主辦單位不再遞補也不另行通知。

5.若遇主辦單位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人同意接受替代獎品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下同)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且依主辦單位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正本,供承辦單位確認資格與身分方可領獎;若獎項所得總額超20,000元,得獎人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稅,並由主辦單位依法辦理扣繳;得獎人如非屬中華民國國民,則負擔20%之機會中獎稅。以上稅法規定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7.全家購物金使用規範請查閱「全家禮物卡」使用簡則:https://www.family.com.tw/Marketing/Convenience/Giftcard#part_A

8.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

9.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活動的最終決定權。(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活動、提前終止或延長活動時間之最終決定權等事項),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佈補充之,不另通知。

10.本活動蒐集、處理、利用參與者個人資料,僅供聯繫得獎者之用。

11.個人資料蒐集聲明,係本公司依循TPIPAS(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之精神所補充文字。

12.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您同意全家便利商店於本活動目的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並同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本公司個資法暨隱私權保護政策規定辦理個人資料類別、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當事人權利。如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將對您權益造成影響。詳見:http://goo.gl/UyH3rF"

 

|參選的全家天使店員|

 

【獲獎資格】

參選「天使在全家」票選活動的全家店舖夥伴,獲得前三名者

 

【活動獎勵】

●票選第一名:全家5000元購物金

●票選第二名:全家3000元購物金

●票選第三名:全家2000元購物金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2.獎項得獎人不得要求轉換、轉讓、兌換現金或轉售,得獎人辦理領獎作業時,需依主辦單位通知時間內完成領獎手續,屆時未完成者,視同自動放棄領獎權利;如中獎者放棄得獎資格或因資格不符/資料不符被取消得獎資格者,主辦單位不再遞補也不另行通知。

3.若遇主辦單位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人同意接受替代獎品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下同)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且依主辦單位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正本,供承辦單位確認資格與身分方可領獎;若獎項所得總額超20,000元,得獎人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稅,並由主辦單位依法辦理扣繳;得獎人如非屬中華民國國民,則負擔20%之機會中獎稅。以上稅法規定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