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
青少年表意空間網路命名徵稿活動計畫
108年4月26日高市社活字第10835900700號簽奉准
一、活動緣起
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原「成人暨兒童圖書室」空間因應鳳山社福中心進駐,經空間改造重新裝修後,現已打造成為全新開放空間,以浩瀚宇宙作為空間意象,月球表面牆、互動3D地景可供拍照打卡,並置入專屬吉祥物「青瘋俠」與「草莓妹」穿梭於星際,象徵任何人都可以有無限可能的想像,也可將這裡當作塑造夢想與歡樂的基地。室內設有桌椅、沙發,一般民眾皆可於開館時間作為休憩、書報閱覽、團體討論之場所,課後時段優先開放青少年入場使用,保障青少年使用權益。另為倡導青少年表意權,鼓勵青少年運用本空間辦理各種自主活動,室內亦設有講座、聯誼、交流、展演活動之燈光、音響器材等設備可供活動使用,透過友善的空間環境提供,鼓勵青少年參與社群,以落實青少年意見表達、社會參與之權益,促進青少年多元發展,帶動青少年公共參與能量。
為促進市民朋友對新空間之認同與親近感,特舉辦本次網路命名徵稿活動,期待透過全民參與,吸引大眾對本局空間活化再利用之關注,同時重視青少年多元參與之價值。
二、空間位置:社會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1F親子共讀室旁(原成人暨兒童圖書室)
三、活動時間:
(一)網路命名徵稿活動:108年5月1日(週三)-5月21日(週二)
(二)線上票選活動:108年5月29日(週三)-108年6月18日(週二)
(三)開幕茶會:108年6月29日(週六)14:00-15:00(暫定)
四、活動方式:
(一)第1階段:網路命名徵稿活動
1.活動期間:108年5月1日(週三)-5月21日(週二)
2.投稿方式:
(1)投稿網址:https://bit.ly/2vtoTKz
(2)命名作品應富有創意及意涵,不得使用違反善良風俗及不雅文字,容易記憶、予人深刻印象為佳。
(3)命名作品意涵說明以200字內為限,內容不得含有個人及商業宣傳之姓名、單位名稱等資訊,以維護活動公平性,違者即取消參加資格。
(4)命名作品一律於活動網頁線上投稿,不接受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傳送。
(5)不限每人投稿件數,若同一命名有多人重複投稿,依投稿時間優先錄取。
(6)空間於108年5月1日(週三)起開放試營運,歡迎民眾於開館時間前往體驗尋求命名發想靈感。
3.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依照創意性(30%)、易記憶性(40%)、意涵說明(30%)三項指標評分,至多選出5件入圍作品,後續進行第2階段票選活動。
(二)第2階段:線上票選活動
1.活動期間:108年5月29日(週三)-108年6月18日(週二)
2.票選方式:
(1)主辦單位將入圍作品刊登至「青瘋俠」臉書粉專(https://bit.ly/2vvIYjy )公告開放民眾線上投票,命名空間現場亦備有投票專用筆電可供現場投票。
(2)入圍者可將其命名作品分享給親朋好友,廣邀投票,同時促進本活動網路觸及人數與曝光。
(3)投票截止後將以:第1階段評選序位+第2階段票數序位,作為該作品最後總序位。
(4)總序位和最低之作品可獲得優選獎,參加投票之民眾亦有機會參加幸運獎抽獎。
(三)開幕茶會:邀請民眾、青少年團體、媒體記者共同參加,由主辦單位宣布空間正式名稱並介紹空間特色。
五、活動獎品:
(一)優選獎:共1名
作品總分排序第1者,可獲得「$5000元家樂福商品券」。
(二)入圍獎:共4名
由網路命名投稿作品挑選入圍作品5件,經第2階段票選活動後,作品排序第2、3、4、5名可獲得入圍獎「$1000元家樂福商品券」。
(三)幸運獎:共39名,限親至本中心領取或自負郵資寄送
凡參加第2階段完成投票並符合本活動辦法規定者,皆有資格參加抽獎活動。以電腦隨機選出39名,分別獲得:
檯燈(共2名)
16吋立扇(共2名)
冰霸杯(共5名)
鈴鹿賽道樂園2人份搭乘券&綺拉拉馬克杯(共10名)--有效期限108年10月31日
$100元家樂福商品券(共20名)
六、公布時間與領獎辦法:
(一)第1階段入選名單將於108年5月27日(週一)公布於「青瘋俠」粉絲專頁,並同時寄送通知信函至入選作者投稿時的電子信箱,請參加者多加留意。
(二)獲選為「優選獎」者,將不再重複發給得獎人「入圍獎」。
(三)請得獎人收到得獎通知後,7日內回覆領獎資料,包含真實姓名、連絡電話、聯絡地址,以利獎品寄送。逾期未回覆或回覆資料不完全者,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亦不另遞補得獎人。
(四)得獎名單及獎品將於線上票選結束後2週內,陸續寄出。
(五)得獎人若於得獎名單公告後一週內仍未收到得獎通知,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07-7466900分機247周先生)。
七、注意事項:
(一) 投稿以系統標準時間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投稿件一經上傳不得修改。
(二) 命名內容須符合活動主題、不可違反政府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引發有關之爭議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三) 命名內容須為投稿者本人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受理;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品。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若投稿作品未達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將獎項從缺。
(五) 獲得「優選獎」之命名作品,將視同該作者已無條件同意轉讓命名及其意涵說明之著作權予主辦單位,並應配合簽署相關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不得再向主辦單位主張其他權利。
(六) 投稿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七) 參加命名或票選活動者,需填寫真實且正確之姓名與電子郵件信箱,屆時將聯繫得獎者,若無法聯繫得獎者,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該獎項。
(八) 得獎人皆需提供身分證影本或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供主辦單位查核。如有資格不符者,取消得獎資格。
(九) 優選獎、入圍獎將於活動結束後以郵寄方式配送,幸運獎限親領或自負郵資寄送,海外地區恕不配送。
(十) 經檢舉或查證有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網路灌票或舞弊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力予以刪除,不得異議。
(十一)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