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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公告】

一、109年11月12日晚間投票系統出現異常,造成單日無限次投票,和原先公布每8小時可投2張方式不同,為確保活動公平性,廠商已全面檢視修正異常投票數,詳細內容公告於網址 (https://www.plus1today.tw/way/content?id=38)。

二、系統於109年11月17日19時重新開放投票,顯示正確投票數,投票截止日期至109年11月25日23:55維持不變,造成不便深感抱歉,如有問題請致電02-29596353分機286,將由承辦人毛小姐為您說明。

 

投票方法:每8個小時可以投一次/一次兩票可投給相同作品

投票截止後將隨機抽出20位民眾贈予200元禮券

新北市109年校園犬貓影片網路票選活動

一、目的

  新北市政府積極推廣生命教育及愛護動物理念,鼓勵學校認養校園犬貓,讓學童從小學習與犬貓的相處,了解如何正確與犬貓互動,以增加學童對尊重生命及動物保護教育的觀念,特辦理本徵選活動。

 

二、辦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三、參加對象

新北市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及國小。

 

四、票選網站上傳方式

(一)報名票選網址:https://contest.plus1today.tw/109doggy

  • 每一學校機關之參選作品以一件為限。
  • 依上傳至票選網站時間為準。
  • 本活動有提供影片拍攝教學,請至本處youtube網址觀看: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wnO1JSfXXbsaz3A0GkC3-w/videos,名稱:校犬拍攝影片教學,供各校參考教學錄製影片。
  • 需確實上傳(六)報名徵選方式A至C內容,否則視同不符資格。
  • 報名徵選方式如下:
  1. 使用臉書帳號登入上列網址自行報名

上傳格式內容務必依照下列1-4填寫上傳

      1. 犬貓隻基本資料

      2. 服務項目(條列式,如:守衛巡邏/伴讀學習)

      3. 與牠們相遇的故事

      4. 豐功偉業

  1. 犬貓隻相關照片3-5張(如犬貓隻與學生上課情形、犬貓隻日常生活),其中應至少有1張犬隻正面照。
  2. 校園犬貓生活點滴影片(時間30秒至1分鐘內、須橫向拍攝),建議內容校犬貓與學生上課互動情形、校犬貓巡邏校園等,不可直接使用往年參加本處活動影片。
  3. 報名時需填寫聯絡人資料,此資料供主辦單位審核不會對外公開,僅會出現在管理員後台。
  4. 上傳之報名資料會先由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後才出現於網站,主辦單位審核先後順序不影響報名上傳時間。
  5. 聯絡窗口: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動物管制組毛小姐品樺

     電話:02-29596353分機286

     傳真:02-29645796

     E-mail:AQ9518@ntpc.gov.tw

     地址:22063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一段157巷2號

 

  • 獎勵名額及原則

  獎勵金額如下:

  1.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
  2.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1萬5,000
  3.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
  4. 第四名到第十名獎金新台幣5,000

六、參與活動贈獎

  參與網路票選投票者,主辦單位於網路票選活動結束後經電腦抽獎選出20位民眾依電腦排序贈予禮券200元,並請得獎者提供姓名、電話及地址予主辦單位寄送獎品,若得獎者超過七日未提供資料視同放棄。

 

七、推薦及選拔方式

(一)選拔:

  申請學校機關自109年10月26日(週一)起至10911月9(週一)前將相關文件上傳至票選網站,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公開由民眾進行投票,投票期限自109年11月10日(週二)至109年11月25日(週三),並於109年11月26日(週四)中午12:00公佈獲獎名單。

(二)領獎及頒獎:

  得獎者訂於109年12月19日毛寶貝幸福耶誕趴活動公開儀式領獎及頒獎,當日務必請學校檢附(收)領據領取獎金,詳細資訊主辦單位另行公告通知。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得獎者須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並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權,如有抄襲、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取消得獎資格。

(二)得獎者應同意無償授予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得不限地域、時間、方式,公開陳列、展示、散布、傳輸、重製其方案全部內容之權利,不另致酬勞;不同意者,廢止其獎勵資格,並追回獎勵。

(三)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領取獎品,逾期視為棄權。獎品或贈品恕不可更換其他等值商品。

(四)本活動嚴禁任何不當的灌票行為,若發現投票不實將不列入票數統計,以維持公平性。

(五)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全年所中獎獎品超過市價1,000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

(六)發放之獎金,為學校或機關者務必請得獎單位檢附(收)領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