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條款
(一)得獎者須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並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權,如有抄襲、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取消得獎資格。
(二)得獎者應同意無償授予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得不限地域、時間、方式,公開陳列、展示、散布、傳輸、重製其方案全部內容之權利,不另致酬勞;不同意
者,廢止其獎勵資格,並追回獎勵。
(三)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領取獎品,逾期視為棄權。獎品或贈品恕不可更換其他等值商品。
(四)本活動嚴禁任何不當的灌票行為,若發現投票不實將不列入票數統計,以維持公平性。
(五)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全年所中獎獎品超過市價1,000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