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本活動參加資格。
二、送件參賽時,如繳交資料不足者,經承辦單位通知後,請於三天內完成補件,未依期限補件及規格、作品內容不符者,將不予受理。
三、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概不退回,獲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自由運用。
四、參賽作品預計於10月彰化縣數位學習成果展進行公開推廣及展示分享。
五、參賽者請留真實姓名、郵寄詳細地址及聯絡電話,若因資料填寫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六、如參賽作品凡已獲得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參賽,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參加獲選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與得獎禮券、獎狀。
七、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基本資料,只做主辦單位聯繫參賽者及領獎時核實身份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八、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彰化縣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九、參賽者同意遵守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主辦單位有修正、解釋及補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