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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活動由“傳藝金曲獎”主辦,歡迎加入粉絲專頁

活動辦法

每人每日可於「戲曲表演類最佳年度作品」及「出版類最佳音樂專輯」  中,各選出1名最喜愛的作品。票數最高者即為第33屆傳藝金曲獎最具人氣「戲曲表演類最佳年度作品」 及「出版類最佳音樂專輯」,得獎者將於10/29(六)傳藝金曲獎典禮中公開頒獎。

│投票辦法│

◆ 投票時間:111年10月1日(六)12:00-10月28日(五)23:59

◆ 投票方式:從「參選作品」名單,分別選出「戲曲表演類最佳年度作品」、「出版類最佳音樂專輯」中最喜愛的作品,按下「愛心」即可投票。

※每人每日皆可在二類作品中各投1票。


│抽獎方式│

在參加投票欄位填寫完整姓名及電話,即可參與抽獎,有機會獲得本屆傳藝金曲獎限定精美帆布袋 (限量60名)。

11/3(四)於本投票平台及傳藝金曲獎官網、粉專公布中獎名單,主辦單位將會以粉專私訊、手機或email方式通知得獎訊息,請投票者密切注意。公告後1週內若未回覆私訊,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主辦單位收到回覆後10個工作天內將獎品寄出!

參加次數越多,中獎機會越大!

 

 

 


│注意事項│

1.參加第33屆傳藝金曲獎最佳人氣獎投票抽獎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規定。
2.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並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網友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為保障本活動之公平、公正性,主辦單位有權針對異常投票行為進行審查及處置。若有不當投票行為,將刪除異常票數。
4.主辦單位僅會以粉專私訊或email方式通知得獎訊息,請投票者密切注意。公告後1週內若未回覆私訊,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5.參加抽獎者,於本活動中僅限一次中獎,後續若中獎人因留存資料不正確致未收到中獎通知致無法領獎者,即視為喪失本活動資格。
6.本活動獎品寄送地區僅限臺灣地區(包含本島及金門、澎湖、馬祖等臺灣外島),恕無法寄送至前述地區以外之海外地區。
7.本活動獎品運送過程中,因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8.若因留存之抽獎資料不正確、欺瞞或偽造資料,主辦單位可取消其抽獎資格。
9.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
11.您在本活動所提供之姓名、連絡電話、e-mail等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於辦理本活動之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以便您享有參與本活動的權利。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解釋、修改及變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