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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活動由“”主辦,歡迎加入粉絲專頁

活動辦法

一、活動目的

本活動旨在從日常生活中引導全民對廢棄物議題的討論,構建物品再利用的可能性思維,進而凝聚淨零綠生活的共識。最終目標是透過降低廢棄物的產生量,實現資源循環和零廢棄的願景。

二、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祥威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活動辦法

  1. 參加對象:本活動開放對廢棄物減量、環保再生議題有興趣,且於雲林縣設籍,或於雲林縣就業或就學之民眾參加。
  2. 活動主題:參賽作品應以「聖誕節」為主題,並符合「廢棄物減量」、「循環利用」、「資源回收」或「環境永續」等相關議題。

  3. 徵件規格:為配合大型廢棄物再生裝置藝術展出,作品規格依擺放方式分為以下兩類,不影響後續評分:

(1)吊飾類

  • 尺寸要求:作品尺寸至少為長15*寬15(公分)以上,且不得超過長30*寬30*高30(公分)。
  • 重量要求:作品重量至少300公克,且不得超過1公斤。
  • 特殊要求:須有可以吊掛綁繩之設計。

(2)擺飾類

  • 尺寸要求:尺寸至少為長30*寬30(公分)以上,且不得超過長60*寬60*高60(公分)。
  • 重量要求:作品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
  1. 作品材料: 

(1)禁止使用有害事業廢棄物,以避免對活動場地及人員造成危害,並考量展出場地為戶外空間,材料選擇須考慮到作品的穩定度和耐久性。

(2)材料請以使用一般廢棄物為主,如吊繩(綁繩)非主題部分使用非一般廢棄物,或使用家中閒置許久未用之噴漆、油漆或亮粉等材料(活化利用閒置物)不予扣分,而主體使用非一般廢棄物將斟酌扣分;反之,作品整體全部皆使用一般廢棄物予以加分。

  1. 報名費用:本活動完全免費,無需繳納報名費用。

  2. 徵件數量:因展出場地限制,徵件作品以50件為限。

  3. 徵件期程:徵件活動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截止。(活動截止前,如徵件數量已額滿,將於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ylepb)公告。)

  4. 報名方式:參賽者須在活動截止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連同附件一報名表,以親送或郵寄方式提交至「徵件活動小組」。(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長春路2-1號;電話:05-5374647#13)。

(1)親送:作品可在平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繳交,例假日除外。

(2)郵寄:限用掛號郵寄,並妥善包裝以防作品在寄送過程中損害,影響評分。

  1. 評分方式:評分將由相關專家、學者組成的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委員評分成績占總成績80%,評分原則如表1所示,另外20%則依據網路投票票數決定。最終加總分數選出冠、亞及季軍,並針對創意性及趣味性分數加總決定創意獎。網路票選票數名次將決定人氣獎。創意獎與冠、亞及季軍名次不重複,若有重複則由下一名次遞補。

表1、徵件活動評分原則

 

  1. 獎勵方式:總金額為新臺幣40,000元整,相關獎項如下:

(1)冠軍:取1名,頒發獎金新臺幣10,000元整及獎狀乙幀。

(2)亞軍:取1名,頒發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及獎狀乙幀。

(3)季軍:取1名,頒發獎金新臺幣6,000元整及獎狀乙幀。

(4)創意獎:取2名,頒發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及獎狀乙幀。

(5)人氣獎:取5名,頒發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及獎狀乙幀。

(6)參加獎:為提升縣民報名意願,只要完成報名並實際做出符合徵件活動規定之成品,每位參賽者可獲得價值1,000元以上之參加好禮。

  1. 得獎公布及領獎方式

(1)經委員審查及網路票選加總評分後,得獎名單預計113年12月13日公布於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ylepb)。(如有任何更動,皆以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粉絲專頁公告為準)

(2)得獎人須全程參與頒獎典禮,親自到場領取獎勵,如因故無法到場,須填寫附件二委託領獎申請表,委託代領人現場領獎。

  1. 注意事項

(1)每人參賽件數不限,但每件作品使用之廢棄物不可重複。

(2)不論參賽件數,參加獎每人以領取1份為限。

(3)主辦單位對於在送件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作品損傷或毀壞,恕不負責。

(4)參賽作品不論獲獎與否,恕不退回,將作為未來廢棄物減量活動展示用品。

(5)『「循」找永續耶誕的無限可能』活動報名表相關內容應填寫詳實。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

  • 獎項金額價值新臺幣1,001元(含)以上,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得獎領據並繳交相關文件;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
  • 若中獎價值累計超過新臺幣1,001元(含)以上者而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得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7)凡參加者,均視為遵守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亦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相關平台、平面或其他媒體公佈中獎名單;並同意主辦單位蒐集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如:姓名、手機號碼等),作為活動管理、通知等使用,參加者須詳細閱讀,並視為了解與同意遵守主辦單位徵件活動辦法及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得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8)為擴大得獎作品之成效,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為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媒體之任何非營利之利用;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安排於主辦單位相關刊物、網站、光碟或其他媒體等發表,不另致酬。

(9)得獎作品經查證若有違反著作權、抄襲或任何資料填寫不實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

(10)參選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評選意見,對審查結果不得有異議。

(11)主辦單位保有本辦法修改、變更、重新分配執行獎金以及暫停或終止活動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ylepb)公布,不另行通知。

(12)各項評比資料應詳實記載,本局得抽查資料之正確性,如有不實資料,將取消得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