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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計畫

 一、活動目的:

新竹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有效推動客家語文化傳承、向下扎根,落時母語生活化,並提高學生學習客家語文興趣,特辦理旨揭人氣短片徵選比賽,藉由具創意、生動活潑的短片幫助學生建立聽、講客語的自信心,運用簡單有趣的客語詞彙,落實客語日常化、家庭化,提升家庭成員間、學生同儕間使用客語的意願,並請評審委員提供評語及改進建議,作為後續精進參考,同時頒發參與學生「好客薪傳師」證明,以資鼓勵,打造「客家即生活、生活即客家」的學習環境。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

(二)承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三、參賽對象及組別:

(一)本縣國小(含幼兒園)國高中在學生均可。

(二)可個人組隊(每組至多6人)參賽,個人或組隊只能擇一參賽不得跨組。每人每組參加作品最多1件,不可重複組隊報名、送件。

(三)參賽者可邀請家人或師長一同組隊參賽,亦可同校、跨校學生組隊參加,惟個人報名者或組隊之隊長資格須為在校學生

 四、影片主題與規格: 

(一)拍攝主題:需全程使用客語,影片主題不限,可進行各式創意發想,無論是孩子們在一起玩遊戲、跟阿公阿婆看電視聊天或者同儕間學習客語、講客語的相關經驗、趣事、故事亦或是包含各種吃、喝、玩、樂、語言、動植物、建築物、人文地景等,只要能自然開口說客語的影片,以歌唱、相聲、音樂錄影帶、話劇、類戲劇、實驗短片、紀錄片等形式呈現都可以,亦可加入創意及輔助道具。歡迎參賽隊伍自行擬定主題自由發揮。

(二)影片長度:1-3分鐘為限的創作影片,以音樂錄影帶、話劇、類戲劇、實驗短片、紀錄片等各種形式皆不限,亦可加入創意及輔助道具等來呈現。

(三)拍攝方式:不限,影片製作得以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或攝影機等相關器材拍攝。

(四)格式:

1.橫式畫面,需能上傳至YouTube,如WMV、MOV、 AVI、MP4等均可 (像素需至少為Full HD 1920x1080)。

2.影片中(含片尾的ROLL卡)、YouTube內的標題及介紹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之姓名資料。 

(五)參賽作品未曾公開發表過。

(六)須全程使用客語,且不得有粗俗不雅字眼。

(七)內容授權:無償提供新竹縣政府教育局使用。

(八)影片上傳規格審查 :上傳者不符規定三天內通知更改,否則視同放棄。

五、報名方式與活動期程(各階段辦理時間依實際執行狀況而定,如有異動請以活動官網為主。)

(一)報名網站:採線上報名,活動網址:https://contest.plus1today.tw/hakkaHsinchu202202/stands/signUp?v=357260&openExternalBrowser=1

(二)報名流程:

1.上傳影片:將參賽作品上傳YouTube平台,且設為公開瀏覽,確保作品可以正常觀看→複製影片連結→到活動網站點選「我要報名」→以FB帳號登入→填寫「參加票選」相關資料(請依報名資料確實填寫,如無法核對資料等同放棄報名) →「我要報名」貼上youtube影片連結並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後可在「參選名單」看到你的作品。

2.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到活動網站點選「表單下載」→點選並下載「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填寫相關報名表暨同意書。

3.回傳報名表及同意書將2份同意書掃瞄成PDF檔後→到活動網站點選「表單下載」→點選google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Mg5hudXtFdJyguh4A,上傳同意書PDF檔即完成報名。

(三)報名表相關資料請見簡章附件:

1.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

2.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團體報名,每位成員皆須一份)

(四)活動時程:

活動內容

時程

報名投稿

111年4月6日(三)起至

111年5月31日(二)止

(以上傳影片到「我要報名」專區日期為主)

作品人氣獎網路票選活動

111年6月8日(三)起至

111年6月20日(一)止

得獎名單公告

111年6月24日(五)

公告於本票選活動「得獎公佈」頁面

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粉絲專頁」

六、評選辦法:

(一)由承辦單位邀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影片評選,選出前三名得獎作品。

(二)評選條件:自然互動45%、傳達能力35%、整體表現10%、創意加分10%。

七、網路票選:

(一)人氣獎投票日:111年6月8日(三)起至111年6月20日(一)止。

(二)依照投票結果頒給前五高票得獎者,最佳人氣獎 (已列入前三名得獎者不計入最佳人氣獎得獎)。

(三)每個帳號每天限定投一票、過程中利用程式或其他方式舞弊者、一律取消資格。

八、獎項及名額(各獎項不重複得獎)

● 國小組(含幼兒園)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之等值商品券。

第二名

2 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之等值商品券。

第三名

3 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之等值商品券。

網路人氣獎

5 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之等值商品券。

參加獎

參與學生核發「好客薪傳師」證明乙只。

● 國高中組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之等值商品券。

第二名

2 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之等值商品券。

第三名

3 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之等值商品券。

網路人氣獎

5 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之等值商品券。

參加獎

參與學生核發「好客薪傳師」證明乙只。

九、注意事項

(一)投稿規定

1.參賽者須據實填寫個人資料:真實姓名、身份證字號、手機、E-mail…。若不同意授權導致無法登入報名,或因個人資料填寫不完整而影響參加與獲獎權益由參加者自負全責。

2.每位參賽者 (以學校名字與中文全作判定)僅能報名乙次,且不得因任何理由要求主辦單位替換作品。

3.獲獎者不得私下轉讓、頂替得獎資格,若參賽者姓名與報名資料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獲獎權力。

4.學童報名必須經過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參加,並填寫相關同意書,同意本活動網站得以一切電子方式公開發表及傳遞該上傳之影片。

5.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且參與者之表演內容及形式,應鼓勵自行創作,參賽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以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

6.內容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或其他不雅之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經檢舉屬實,將撤銷所有獎勵,而所應用之音樂,應取得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及重製之授權。

7.作品中若涉及著作權、人物肖像權等,則參選者須先取得相關人或機關單位的同意後,方能使用。若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社會善良風俗及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情事,參選者應自行負起民刑事法律責任,並對相關單位負賠償之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8.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各獎項得予從缺。

9.參加活動後,即表示您同意主辦單位所規定之活動辦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法律途徑提出抗議。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或終止本活動權利。

10.參賽作品均以網路上傳投件,若因不可抗之天災人禍、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11.Facebook、Google、Line並未贊助、背書、管理或與本活動有任何關聯,所有在活動中所提供的資料將會傳送給本活動網站而非Facebook,Google 或Line,參賽者輸入的資料也僅用於與活動相關用途。

12.本活動獎項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導致獎項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項內容,改由等值商品取代,得獎者不得要求兌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13.活動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二)版權規定

1.參選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選者所有,但著作財產權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將參選作品之影像與文字逕行使用於本活動之宣傳、發表、出版、布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非營利用途,主辦單位得無償使用參選作品,包括再授權予第三人使用之。

2.參選者除因獲勝所得之獎金外,不得以任何名義再向主辦單位要求報酬、授權金或賠償金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予參選者。

3.參賽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承辦單位將善盡保密之責,絕不外洩,主辦單位將善盡保密之責,且僅於活動期間內保存及使用,一旦活動資料保存期限結束,我方將善盡個人資料銷毀之責任。

4.獲獎之作品,倘有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將立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獎狀或獎座。如因此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得獎者並應賠償。

十、聯絡方式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終身教育科 03-5518101 分機2897 謝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