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主題 】:
參賽作品限於107年1月1日~107年8月31日止拍攝,以拍攝連江縣莒光鄉人文風情及特色古蹟為題,如山海景觀、建築古蹟、民俗慶典、軍事地景…等,展現東莒與西莒二島之美。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限2018年新作,拍攝地點限連江縣(馬祖)莒光鄉(東莒、西莒),若經發現未為2018年連江縣莒光鄉拍攝作品,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項。
2.每位參賽作品限三張,第一、二、三名以不重複選取為規則;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3.得獎作品須交付原稿電子檔(2700*2160pixel以上電子檔案)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以供審核,作品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不得盜用他人作品參賽,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並得追回原獎項,若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歸屬「莒光鄉公所」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第三名以上(含第三名)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5.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公佈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縣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6.本簡章如有不當或不足之處得隨時修正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