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賽團隊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規定之競賽須知及評審委員會所決議之各項評審公告、規則及評審結果。
2. 參賽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對於獲獎團隊撤銷其獎項並追回獎金、獎狀:
3. 參賽所提報之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者。
4. 參賽作品有剽竊、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專利、專門技術、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5. 在比賽期間有其他影響其他參賽隊伍,造成競賽不公的行為。
6. 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
7. 參賽團隊同意配合主辦單位推廣、宣傳需要,無償提供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影片剪輯、接受攝影等作為競賽專輯、宣傳影片於國內、外非營利使用。
8. 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修改競賽相關須知,並公布於競賽網站。參賽團隊應經常瀏覽網站公告,不得以未知悉為由提出異議。
9. 領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須依規定填寫並繳納相關單據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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