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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徵企業的空地稅,企業名下若有土地未開發,及其賣出時,收取交易時與空地稅開徵日之公告現值差額20%。
2.倘若企業於此期間供給青年住宅使用,則免計此期間之差額。
3.例如開徵時公告現值為一百萬,賣出時公告現值為一千萬,則徵收空地稅一百八十萬。
4.承上例,若企業於公告現值為兩百萬時提供做為青年住宅,則免徵兩百萬至一千萬之差額,僅收一百萬至兩百萬之差額20%,即為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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