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城鄉風貌政策推展20周年,為呼應城鎮地貌改造的目標,更人文、更自然、更永續,
為推廣城鄉政策實行二十週年之成效,舉辦《致敬城鄉魅力大賞》拉近與民眾對於景觀建築風貌的視野,故特別舉辦網路票選活動,
109年12月18日 12:00 起 至 110年1月2日 23:59止
公布抽獎及得獎縣市時間:公布抽獎於110年1月9號活動當日(於台北市立文獻館-樹心會館)抽獎,得獎縣市於活動結束後三天內公佈(109年1月5日)。
投票方式: 投票者須以Facebook帳號登入即可參加票選。
投票規則: 於活動期間由民眾於票選網站內投下喜歡的縣市,每日每人 1 票,並獲得抽獎機會。
本活動網路投票機制,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不得有灌票、作弊等行為。主辦單位得於公布最終票數前,進行造假或重複投票者資訊比對剔除,參與者及投票者不得異議。
本活動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將僅限使用於本活動,並遵守個資法之規定妥善保護。
|告知事項
若有欺瞞或偽造資料情事,主辦單位可取消其抽獎資格。
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並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網友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獲獎人或中獎人為非臺灣地區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 183 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外籍人士、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均需按照給付獎品價值之金額扣繳 20%稅率 。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獎金所得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將開立(9B)稿費免扣繳憑單,故得獎者應配合填寫相關資料及繳交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須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訊息,請投票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1週內若未回覆主辦單位,視同放棄。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本活動如引發大眾的負面爭議,在不影響活動公平性的前提下,為顧及社會大眾觀感,對於相關的活動內容,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刪除及解釋的權利。
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補充修正。
投票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綠野生態保育協會
FB:魅力城鄉: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trp1997/
如有票選活動相關問題,歡迎私訊臉書小編 ,或來信至 lagom4270759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