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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活動由“愛頭城瘋旅遊”主辦,歡迎加入粉絲專頁

活動辦法

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競賽報名簡章

(備註: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一)活動名稱: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競賽

(二)主辦單位:頭城鎮公所

(三)執行單位:宜蘭囝仔活動企劃顧問有限公司

(四)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只要具創意發想之個人或團隊皆可投稿。

(五)報名時間: 109/04/13(一)-109/6/3(三) 24:00止

(六)報名方式:

請至https://lihi1.com/HHbAK下載報名表單並且選擇下列方式報名。

      1.報名相關表件E-MAIL至ilan.ken1215@gmail.com

        (紙本文件另郵寄或親送至260宜蘭縣宜蘭市嵐峰路二段20號)

      2.投票網站報名

(紙本相關資料請郵寄或是親送至260宜蘭縣宜蘭市嵐峰路二段20號) 。

      3.紙本郵寄至宜蘭囝仔活動企劃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嵐峰路二段20號)。

(七)每人(團隊)參賽件數最多二件,參賽者不可同時參與其他團隊。

(八)以團隊方式投稿者,投稿時需填寫「參賽團隊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並指

定一團隊代表人,本所發送通知及獎金發放時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九)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參賽者及

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投稿時請一併繳交,團隊報名者未成年成員需分別繳交)

(十)參賽資料須包含:報名表單、作品說明(含作品名稱、靈感來源、設計理念、

延伸用途)、設計圖稿等。

(十一)徵選活動期程:

程序        時間        說明

徵件報名期間        109/04/13(一)-109/6/3(三)24:00止 至粉絲專頁或指定頁面下載報名表單並且選擇下列方式報名。

1.報名相關表件E-MAIL至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競賽小組信箱。

(紙本文件另郵寄或親送至執行單位)

2.投票網站報名(紙本相關資料請郵寄或是親送) 。

3.紙本郵寄至宜蘭囝仔活動企劃顧問有限公司(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嵐峰路二段20號)。

網路票選        109/06/08(一)-109/06/21(日)24:00止    網路票選出最佳人氣獎2名,並且提供抽獎禮品給投票的民眾。

作品評選        109年06月08日(星期一) 由主辦單位邀請評審委員,以書面文件針對各組報名隊伍之作品進行評選。

頒獎記者會    109年07月01日(星期三) 得獎者拿著吉祥物看版,參加頒獎記者會,如有要事,需檢具授權書委請他人代理。

 

(十二)比賽辦法

設計主題:吉祥物為人物、動/植物或其他均不拘,但須與能代表頭城鎮的(如:人文風情、自然環境、歷史文化或觀光物產等)其中一個元素有關,其餘讓創作者自行發揮,不特別做限制。

設計規格:

參賽作品之設計圖稿應以數位方式創作(以Photoshop、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向量軟體繪製彩色圖稿,解析度不得低於300 dpi,圖稿須有吉祥物正、反面、側面(2面)之個別設計圖以及作品說明(說明應包括吉祥物含義的解釋、設計創意說明、字體說明、標準色彩說明CMYK值或RBG值等),以500字為上限。

     報名資料(可先交掃描檔、電子檔,正本仍須後付):

1. 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競賽報名檢附文件自主檢核表

2. 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基本資料表(附件1)

3. 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作品說明表(附件2)

4. 2020 頭城吉祥物圖像表(附件3)

5. 切結聲明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親簽並掃描成PDF檔或圖片檔提供) (附件4)

6. 參賽團隊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個人免提供) (附件5)

7. 未滿20歲參賽同意書(參賽者滿20歲免提供) (附件6)

8. 2020 頭城吉祥物設計檔案之JPG電子檔及AI或PSD原始設計檔(檔案名稱請以該作品之作者姓名-作品名稱-指定畫面儲存,例:張三-頭城星光豚-正面.JPG)

 

     注意事項說明

1.     請依「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競賽報名檢附文件自主檢核表」為第一張,依序確實填寫相關文件,團體報名者請推派授權代表人,若未確實填寫則失去參賽資格。

2.     每件參賽者作品皆應附上由設計者本人簽署同意活動辦法之 《切結聲明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未簽署者視同無條件棄權。

3.     比賽作品應有完整設計架構,包括:設計圖檔、作品名稱、設計理念等。

4.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填個人真實資料,作品稿件正面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5.     實際評選出之組數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標準,該獎項得以「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總分相同時,其名次由評審團決議定之。

6.     作品內容必須是自行創作之原創設計,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圖案、標章、商標等或侵權、抄襲;不可惡意使用不雅圖片,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評分內容        比例

設計概念完整度    富含頭城在地精神、特色、獨特性,並深化形象大使之內涵,以及設計概念之完整度    35%

作品原創性    作品之獨特性及創意表現    20%

構圖美感        圖像構成的技巧性、色彩運用及整體質感        20%

作品應用之可行性        考量放大、縮小,並可用於各式材質紀念品、文宣、吉祥物實體化、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25%

     獎勵規劃

1.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NT$50,000元、獎狀乙張

2.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NT$20,000元、獎狀乙張

3.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NT$10,000元、獎狀乙張

4. 網路人氣獎(2名):獎金新台幣NT$3,000元、獎狀乙張

        ※獎項共計有5名,總獎金8萬6仟元整。

     徵選活動規範

1. 得獎者及得獎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相關事宜。且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並有權以任何形式複製及改編有關圖片、設計稿、理念等,並將之上網建置運用、對外公開展示等行為,俾利推廣宣傳本項競賽及帶動頭城觀光產業發展。

2. 得獎者須參與頒獎記者會(日期為:109年07月01日),無法出席需檢具授權書,委請他人代理。

3. 凡報名參加本徵選活動,即視為確實了解徵選規則,並願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4. 參賽設計圖稿及作品說明表需自行備份,所有參賽稿件辦理單位不負退件保管之責。

5.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6. 參加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出版、展出、有任何授權行為,參加比賽之原創設計作品,嚴禁抄襲、盜用設計,參加或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取消參賽、得獎資格,如已領獎,將追繳頒發之所有獎勵, 獎位不遞補。如造成主辦單位或第三人等任何一方權益損失,其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