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請選擇以下方式登入

使用社群帳號登入

此活動由“台北市圓山商圈發展促進會-好食在圓山”主辦,歡迎加入粉絲專頁

活動辦法

《春意正濃,百花盛開》
圓山及大龍峒商圈聯合手機攝影大賽

 

壹、徵件對象

喜好攝影之一般民眾(參加者若未滿18歲需法定代理人同意,參閱附則)。

 

貳、徵件內容

一、照片主題:拍攝者須獲得被拍攝者之同意使得進行拍攝參賽。拍攝素材需含人像或與毛孩子一起身著「花色相關服裝」並以「圓山商圈」或「大龍峒商圈」範圍內之地點作為拍攝背景,呈現出你最想與大家分享的圓山、大龍峒商圈景點為主。

如:圓山花博公園、大龍峒保安宮、孔廟、大龍峒彩繪鼓仔燈...等。

二、照片規格:參賽攝影作品須以手機拍攝,且繳交之相片檔案容量不得小於1M,檔案格式以JPG、JPEG檔為主。

三、照片可容許色彩修正、對比調整、格放,但不得為抄襲、翻拍、重曝、失焦、電腦合成、拼貼等形式之照片。

※作品必須包含照片及文字說明,每人限投稿1組,1組至多1張照片。

 

參、徵件辦法

Step 1➨報名者之拍攝素材需含人像或是與家中毛小孩身著「花色系相關服裝」,花色系相關服裝包括:碎花、花襯衫、花褲等與花相關之服飾,並以「圓山商圈」或「大龍峒商圈」範圍內之地點作為拍攝背景

Step 2➨ 參賽者製作完成後自行拍照於即日起至2/28(日)上傳至我要報名,以Facebook帳號登入,公開分享活動頁面上傳內容包含作品名稱、作品介紹、作品照片。

Step 3➨ 經主辦單位確認參賽名稱、內文、圖片皆需填寫完整,才會顯示於活動頁面上投票。

 

肆、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110年02月28日(日)23:59止(以報名時間為憑)

投票時間為2月21至3月8日止

伍、單位說明

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主辦單位:台北市圓山商圈發展促進會、台北市大龍峒人文商圈發展促進會

 

陸、評分標準

 

主辦單位將邀請攝影專業人士及相關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獎項,視實際情況將獎項做彈性調配,但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並於本網站及相關粉絲專頁公布得獎名單。參賽者對評選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評分比重:投票票數30%、評審評分70%(評分標準如下)

構圖技巧(佔 30%):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技巧。

攝影技巧(佔 3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取景等優劣評分。

創作理念(佔 10%):依參賽作品的創意描述程度評分。

 

柒、獎項內容

參賽者每人限得一個獎項,以最高名次為優先選擇

 

 

名次

數量

得獎內容

第一名

1

精美禮品1+圓山/大龍峒聯合店家現金券$5,000

第二名

1

精美禮品1+圓山/大龍峒聯合店家現金券$3,000

第三名

1

精美禮品1+圓山/大龍峒聯合店家現金券$2,000

人氣獎

(票數最多)

1

圓山/大龍峒聯合店家現金券$1000

投票粉絲  
抽獎  

  3   

 圓山/大龍峒聯合店家現金券$500                

投稿獎勵

前100名

圓山商圈優質店家消費券100元(隨機店家)

 

 

1.得獎者保證所有提供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無盜用任何他人資料之行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無條件取消中獎資格。注意事項:

2.中獎結果將透過粉絲團公佈,並以Email通知獲獎者回填相關獲獎資訊。

3.敬請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若因個人資料有誤造成無法聯繫中獎者,導致獎項無法領取,視同放棄中獎權利。獲得第一名參賽者,主辦單位無法與之聯繫或因故無法領獎時,得由第二名取代之並以此順位類推。

4.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已同意以上之規定。

 

捌、獲獎公告

1.得獎者公告:獲獎資訊將擇期公告於「台北市圓山商圈發展促進會-好食在圓山」及「台北市大龍峒人文商圈發展促進會」粉絲專頁,並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領獎地點:
由主辦單位郵寄獎項至得獎者提供之地址。

玖、投票說明

✦ 每個Facebook帳號每日最多可投五票(同一作品每日限投一票)。

✦ 投票步驟
  Step 1➨ 進入▶票選網頁   點右上角的登入
  Step 2➨ 彈出視窗登入您的Facebook帳號
  Step 3➨ 瀏覽票選作品頁面並選擇您喜歡的設計作品
  Step 4➨ 按下愛心投它一票
  Step 5➨ 完成投票

 

拾、活動規則

一、作品中出現之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二、参加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如:上傳FB臉書、參展)或参加其他攝影比賽之作,違者經查證屬實,或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如已領獎,獎項追回。

三、參賽作品需交付數位影像檔檔案,未繳交者不予評審。

四、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本單位擁有該作品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作品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投稿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在投稿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投稿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六、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七、本活動參加者投稿照片作品不限拍攝器材,不可於照片上加上手繪圖案或文字,但須附上文字說明照片意涵,且須聲明並保證其所上傳、刊載之所有參加作品係屬參加者自行創作,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亦保證均無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種族議題、宗教政治議題或違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等情事。

八、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若對報名及活動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02)2563-1077#210
helen@oright.co  攝影比賽活動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