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請選擇以下方式登入

使用社群帳號登入

此活動由“Cienta西班牙帆布鞋”主辦,歡迎加入粉絲專頁

活動條款

  • -活動將於台灣時間2018年9月1日凌晨12時整開始,截止時間為台灣時間2018年10月10日晚上11時55分。
  •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完全和無條件同意並接受本條款與細則和Cienta Taiwan的決定。有關本活動的一切事宜,Cienta  Taiwan保留最終並具約束力之解釋權及決定權。
  • -每位參加者必須於截止時間前完成上述的所有步驟,包括按讚 Cienta西班牙帆布鞋臉書專頁及追蹤@CientaTaiwan Instagram帳號以及將自己的投稿照片分享至臉書設為公開分享 #CientaTaiwan #CientaTaiwan2018 #Cienta送我去東京 並標註@Cienta西班牙帆布鞋,始符合參與活動資格。
  • -所有獎品均以「如現況」基礎下提供,並無任何明示或隱含之保證。獎品不可轉讓他人、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
  • -得獎者將於10月13 日公佈於活動專頁及粉專。
  • -Cienta Taiwan有權不接受任何不完整、畫面模糊、已損壞或基於任何理由未在活動截止時間前上傳之照片,或取消該等照片的參賽資格。
  • -參賽照片必須為參加者本人之原創照片,任何由第三方創作之參賽照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參加者上傳參賽照片即代表參加者:
1. 確認其參賽照片將可能因應Cienta Taiwan全權決定而分享到Cienta  Taiwan的網站、社交媒體網頁或其他媒體;
2. 給予Cienta  Taiwan 非獨有、可轉讓、可再授權、免版稅的全球授權,於一切現有或未來發明的媒體或管道(包括任何線上或線下平台)上使用(包括重製、編輯、發布、翻譯、修改、改編、提供和分發等)其參賽照片之部分或全部內容。
3. 參賽照片並無侵犯任何第三者或第三方之著作權、商標權、隱私權、宣傳權、其他知識產權或任何其他權利
4. 如有第三者在參賽照片 中亮相或參賽照片 使用了第三者的名字、肖像、聲音或其他專有權利,參加者已獲得該第三者的許可
5. 參賽照片在不同媒體發布,包括在網上發布,並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之權利。
6. 參加者同意就違反上述承諾及保證而引申之申索、索求向Cienta  Taiwan作出補償,Cienta  Taiwan 無須負責。
7. 參賽照片如包含了第三方的肖像或照片或其他元素,參加者必須應要求提供有效法律許可文件,以證明參加者、Cienta  Taiwan有權使用參賽照片,而有關法律許可文件的格式必須符合Cienta  Taiwan的要求。
  • -任何上傳參賽照片如不符合主題、含有違反法規之內容、抄襲、品質低下、不雅或有損害Cienta  Taiwan企業形象之內容,Cienta  Taiwan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且不另行通知或說明。
  • -本活動宗旨為與親朋好友及家人分享Cienta穿搭,若發現有灌票嫌疑,則不符合此次活動原則,將喪失最終獲獎權利。
  • -如本活動基於任何原因不能如期舉行,Cienta  Taiwan 保留自行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的權利。
  • -Cienta  Taiwan在活動期間蒐集到的資料,將按照參加者在參賽時表示同意的情況下或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條款與細則和Cienta  Taiwan隱私權政策而使用。
  • -獎品價值計入中獎人當年綜合所得課稅;中獎獎項價值超過NT$20,010(含)以上者,須負擔10%機會中獎稅。 
  • -「東京雙人遊來回機票」為台北-東京來回機票 18,000元抵用券乙張,中獎者依此憑證向合作旅行社兌換。
  • -獎品將以機票憑證方式送出,持憑證正本(影本無效),可兌換價值新台幣9,000元之「台北-東京來回機票兩張」,開票事宜請中獎者自行與雄獅旅遊服務人員聯絡。
  • -本憑證指定兌換機票之有效期日為 2018 年 06 月 23 日至 2019 年 01 月 18 日。
  • -因機票價值會因出發日而有所變動,若您預定出發日之機票價值超過本憑證價值時,須由您自行補足差額,且需同時依機位定位系統回覆訂位完成始可成行。
  • -如選擇兌換機票出發日價值高於本憑證價值(新台幣壹萬捌仟元整)時,須由兌獎人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憑證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
  • -中獎價值在NT$20,001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
  • -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
  • -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
  • -得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 -得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得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 -本活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或有任何變更或修改,則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
  • -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