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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烈嶼意象短片徵選比賽活動計畫

一、宗旨

    烈嶼擁有最美麗的自然風光、豐富的人文史蹟、悠閒的生活型態與獨特的閩南文化,烈嶼的地質、氣候、水質與特殊的地理位置,適合種植芋頭,再加上水和空氣孕育出烈嶼檳榔心芋,造就烈嶼獨有芋田風光文化意象,為能讓更多國際人士認識美麗的烈嶼,進而拓展國際觀光,帶動地方繁榮發展,藉由攝影影片甄選活動,蒐集精彩動人的作品,透過發表,成為行銷烈嶼的最佳媒介向國內外推展,吸引遊客前來真實感受屬於烈嶼的迷人魅力。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烈嶼鄉公所

三、參加資格

  1. 不限國籍與年齡,學生、一般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2. 不限個人或團體參選(人數無限制),參賽作品以1件為限。
  3. 多名參選者請確實填寫,徵件截止後恕不接受增加參選者。
  4. 本人實歲未滿20 歲者應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名。

四、甄選主題:

  • 以「烈嶼意象」為主題發揮。
  • 影片類型:以微電影、旅遊紀錄、動態相本等多元影片方式呈現,形式、風格、類型不拘,並可加以進行後製(加入文字、圖畫與特效等)及剪輯。

五、甄選件數及獎勵主辦單位得視作品優劣彈性調整

  1. 金獎 1 名(組):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
  2. 銀獎 1 名(組):獎金新臺幣3 萬元整。
  3. 銅獎 1 名(組):獎金新臺幣 1萬元整。
  4. 網路人氣獎 3 名(組):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

六、作品需求、投稿方式、評選標準

報名及交件方式:

1. 請至烈嶼旅遊網(https://bit.ly/2Vwfpf5)下載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一)、肖像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二,無則免附),以 A4 紙本列印填寫。

2. 請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並於封面處標註作品名稱及參賽者姓名。

3. 請將文件和光碟一起寄送至89442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烈嶼鄉公所觀光課』收,聯絡電話(082)364510。

(二)繳件規範:

影片需求:長度:3-5分鐘。

  • 得獎者需另剪輯 1 支 40-90 秒廣告版。
  • 如有劇情對話需有中文字幕,如有英文需附上中文翻譯。
  • 解析度需 1920*1080 以上。檔案類型avi/mov/mpg…等。
  • 作品形式不拘,可用平板電腦、手機、相機等拍攝短片,也可以動畫形式呈現,符合影片規範之作品均可投稿。
  •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並同意將參賽作品授權予烈嶼鄉公所於活動期間投票、宣傳、活動使用。
  •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
  • 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三)評選標準:評分標準及比重

評分項目比重說明

項目一:80%1.  影片作品整體表現:40%(影片整體之架構、表達意象、內涵,以及觀看後之感受) 。

評審小組(由本所成立評選小組進行評選)。2.  主題傳達:20%(活動主題之契合程度)

 3.  創意性:10%(內容呈現之創意度)

 4.  技巧呈現:10%(拍攝手法及編輯)

項目二:20%網路投票人數

網路人氣

Ø  依照評分標準與比重排名後,前三名為金、銀、銅獎,如總分相同,則以評分項目一、二分數排序。

Ø  人氣獎3名以網路投票人數為評分標準。

七、活動時程

  1. 徵件時間:109年7月15日至109年9月4日下午5點截止。

(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達者,其截止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其郵戳日期無法辨識者,推定投郵時間為收件前 3 日。)

  1. 入圍公佈:預定109年9月11日。
  2. 人氣獎線上票選:109年9月14日至109年9月27日。

八、評審流程

評審流程分為初審、入圍公佈、得獎名單公佈三個部分。

  1. 入圍公布(109/09/11)
    •  
  2. 評審團評選作品(109/9/11~9/27期間)
  • 金、銀、銅獎:由評審團對二十件入選作品評分(80%),並配合網路票選分數(20%),取前三名為金、銀、銅獎。
  • 人氣獎:入圍名單將於 109年9月14日至9月27日於網站進行人氣票選。評選標準以網路票選,每個帳號每日最多可投2票,每件作品每日可投1票,對支持的作品可以每天投票累積票數,最高票數可另獲「人氣獎」鼓勵。
  • (金、銀、銅獎同時為人氣獎,則遞補之)
  1. 得獎名單公佈(109/10/03)